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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天府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办公室、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成委办发〔2017〕52号)等文件精神,拟面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外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育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在岗教育管理人才及名优教师(2019年4月9日前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任职的教师除外)。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学校治理理念,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工作创新能力和较好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
3.勤政廉洁、严于律己,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能较好的处理校内外关系。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9年4月9日前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任职的教师。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9年4月18日00:00至4月24日23:59
资格审查:2019年4月18日09:00至4月25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教育管理人才报名邮箱:1806674417@qq.com;
2.名优教师报名邮箱:3617574751@qq.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务必严格按照《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1.报名材料:(1)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2)本人有效身份证。(3)本人教师资格证书。(4)本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5)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6)本人荣获的荣誉证书。(7)岗位要求的本人近年参加的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研培机构)组织的赛课获奖证书。(8)岗位要求的本人近年发表的主要科研论著(独著)刊物和主研的科研项目课题结题证书。(9)岗位要求的相关任职(教)经历证明材料。(10)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应聘人员务必在“邮件主题”按顺序标注:姓名+天府新区招聘教育管理人才(名优教师)材料。
2.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基层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进入原件校验环节。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由基层治理和社事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在资格审查期内,未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则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原件校验环节。
(五)原件校验。经基层治理和社事局确认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按照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本人荣获的荣誉证书、各类赛课、比赛等获奖证书、科研立项或结题证书、任职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带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五、考核
此次考核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考核采取面试、综合考察相结合并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每轮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以综合考察成绩为准。
(一)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二)综合考察。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原则上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综合考察人员1:2的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上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公示公告”栏。综合考察由党群工作部、基层治理和社事局联合组成考察组,采取到应聘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或考察谈话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综合考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考察成绩将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人数和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综合考察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基层治理和社事局报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考核招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待遇
(一)薪酬待遇。此次考核招聘的教育人才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按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二)“天府英才计划”补贴。符合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办公室、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的可按层次申请英才计划并享受100万、50万、20万、10万不等的人才补贴以及入户、住房安居、“天府英才卡”和政务服务等综合保障(详见《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三)专业发展。考核招聘的教育人才可申报领衔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教学研究与科研工作经费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后期培养。考核招聘的教育人才可分批次选派到各级各类名优学校跟岗锻炼,纳入新区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体系。
(五)住房安家待遇。考核招聘的教育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成都市、新区相关政策申请人才公寓。
(六)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可按照成都市、新区有关政策积极协调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等事宜。
十、纪律和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61889797【中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中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监察工作委员会)】。
十一、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网站(www.cdtf.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核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事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请电话咨询:028-68772830。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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