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教师公招交流群: 533419591 | 备考题库:国培教师APP
为满足我县高中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高中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89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平昌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天)及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从事山区教育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平昌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6.本人不愿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的;
7.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宜参加应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gov.cn/)、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网(http://jktj.scpc.gov.cn/)、相关高校网站及报名点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本次考核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
(1)西南大学报名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考生在西南大学报名点报名后,4月21日上午9:00-10:00在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点领取面试(笔试)通知书,参加后续招聘工作。
(2)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宣讲厅二。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平昌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或现场领取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4)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证明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或学院鲜章,并携带好就业协议书);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6)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县监察委在报名现场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信息为验证依据。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且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核招聘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学科初审合格人员50人及以下的,只进行面试。报考岗位学科初审合格人员超过50人的,先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领取面试(笔试)通知书:4月21日上午9:00-10:00,在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点领取。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通知书》。
2.面试内容: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内容为现行高中学科教材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理解能力、应变能力和普通话水平。满分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1)笔试时间:4月21日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以高考水平命题,重点考查学科专业知识水平以及相关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公布:4月22日上午9:00在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点、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网(http://jktj.scpc.gov.cn/)公布。
(5)查分: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4月22日上午10:00-11: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点现场申请查分。
(6)查分结果及参加面试人员公布:4月22日下午14:00在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点、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网(http://jktj.scpc.gov.cn/)公布查分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7)领取面试通知书: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资格人员于4月22日下午15:00-17:00在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点领取。
(8)面试时间:4月23日。相关学科面试要求同上。
(9)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计算:只进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进行笔试+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签约
依据招聘岗位学科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为入围签约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只参加面试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入围对象;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围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入围对象。入围签约人员需要签订有关协议书(签约者属于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约者属于2019年毕业的,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后,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
签约人员即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县教科体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由本人书面向县教科体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教科体局会同县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所有环节并取得有效成绩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视其情况最多递补两次)。
(七)考察
县教科体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所有环节取得的有效成绩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视其情况最多递补两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县教科体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 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教科体局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本次招聘按报考岗位拉通排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择聘用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平昌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平昌县监察委0827-6222563)。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6222816。
七、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后续工作等事项,将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平昌县教科体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平昌县人社局、平昌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