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上半年广安市邻水县“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招聘50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5月16日。邻水县“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招聘,2021上半年广安市邻水县“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及邻水县以外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一)邻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18名(详见附件8-1)。
(二)邻水县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26名(详见附件8-2)。
(三)邻水县“带编入企,双向进入”模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岗位,计划引进6名(详见附件8-3)。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二)学历(职称)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带编入企,双向进入”模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留学归国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有高级职称或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三级医院的副高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其中,达到学历条件而没有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的,男不超过48周岁、女不超过42周岁。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六)从我县辞聘或解聘的高层次人才不得引进。
(七)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以上所涉年龄及取得相关证书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四、引进人才主要政策待遇
(一)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1.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单位有空缺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编制,无空缺编制的使用邻水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专项人才编制。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安排到党政群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12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6万元。若引进人才在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全额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相应干部身份。
4.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5000元/年。引进人才到岗后,符合《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公租房,并由用人单位提供1年过渡性租房补贴。
(二)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
1.根据相关用人单位性质,使用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实行1年试用期。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正高级职称35万元,副高级职称25万元。若引进人才未满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全额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事业干部身份。
4.生活补贴与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同。引进人才到岗后,符合《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公租房,并由用人单位提供2年过渡性租房补贴。
(三)“带编入企,双向进入”模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1.使用邻水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专项人才编制。引进后实行“带编入企”,到重点企业工作2年(含试用期1年),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服从企业的人事安排和日常管理,同时服从邻水县人才办及所在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期满后根据本人、企业和政府(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三方意愿,实行“双向进入”,即引进人才既可选择脱钩留企,也可选择返回园区管委会或相关行业部门工作。
2.按县内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带编入企工作期间,基本工资、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生活补助由县财政保障,因工作产生的费用(差旅费、食宿费等)和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奖金(一般不低于其他同级别事业干部)由所在企业承担。2年期满选择留企工作后,与用人企业新签订不少于3年的用工协议,新协议期间所有待遇由企业负责承担,县财政对相应企业给予人才补贴。
3.引进人才在邻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生活补助与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同。若引进人才在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离开邻水的,全额退还所得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相应干部身份。
4.引进人才到岗后,符合《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