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绵阳梓潼县事业单位赴国内高校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15:30-17:00。梓潼县事业单位赴国内高校招聘,2021绵阳梓潼县事业单位赴国内高校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为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四川梓潼县干事创业,梓潼县事业单位定于2021年5月7日至5月8日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编制内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梓潼县政务网http://www.zitong.gov.cn、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job.nwsuaf.edu.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梓潼县事业单位2021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
4.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报名时为我县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校园宣讲
时间:2021年5月7日14:30
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报告厅(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3号)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15:30-17:00
(二)报名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107B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350967387)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梓潼县事业单位2021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1份。
特别提示:(1)有意向报考的应聘者可于2021年4月25日—29日将《梓潼县事业单位2021年赴国内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电子档发送到1140046930@qq.com邮箱进行预报名。(2)预报名的应聘者仍须于2021年5月7日14:30—17:00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3)应届高校毕业生请携带教育部印制的三方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
五、考核
1.报名时即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谈。
2.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由考核评委组综合评议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和报考者签订就业协议,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招聘单位择优递补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