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招聘79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8:00-6月8日24:00。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招聘,202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 www.scvt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遂宁市人民政府共建,四川省教育厅直管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坐落于全球绿色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省第二大交通枢纽遂宁市,距成都128公里、离重庆128公里。学院占地近1100亩,建筑面积38万多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23.9万册,校内外实习实训室近200个,校外实训基地200余个,“两网同用、应用引领、全面覆盖”的数字校园基本建成。现有专任教师697人,具有高级职称22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22人,教育部、省政府特聘专家5人,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人,省部级教学名师6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4000余人,留学生100多人(近两年因疫情暂时停招)。
学院建有12个系部和中国西部物流学院、南骏汽车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等3个新型学院,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2个职教集团和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理事会,正与3家以上世界500强企业落实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开设有涵盖有文、理、工、管、经、师、农、艺等学科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专业50多个,与西华师范大学联合举办 “四年一贯制”本科层次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专业。每年面向社会开展非学历培训1万人次以上,现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学生14000余人,招收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越南、老挝、柬埔寨、马来西亚等7个国家留学生100余名,已向社会输送各级各类人才8万多名,形成了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立体全方位人才培养格局。
学院学生曾获全国数学建模、电子设计一等奖,多次获得全国全省汽车、机械、物流、文秘、艺术体育、创新创业大赛和教学科研成果等方面的一二三等奖;学院先后曾获得全国德育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优秀学校、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校定点扶贫先进单位、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四川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等40余项殊荣。2018年,《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训育体系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被评为四川省第八届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院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立德树人,服务社会”不悔初心,肩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神圣使命,抢抓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机遇,以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式培养适用人才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支撑,一体化推进创“双高”、升本科,致力打造职教教师摇篮、产业人才高地,把学院建设成为四川特色、全国一流、世界水平的高职院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