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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南充市顺庆区引进“带编入企”人才考核招聘10人

2025-07-30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南充市顺庆区引进“带编入企”人才考核招聘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汇聚支撑顺庆高质量发展的优秀人才资源,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引进“带编入企”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引进“带编入企”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要求。

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引才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和“引进专业”两栏表述分别相符,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以报考(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5年7月30日)。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8)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说明

此次引进的10“带编入企”人才聘用在南充市建华高级职业中学,在顺庆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需派驻顺庆区内重点企业工作,最低服务企业年限为3周年。派驻服务企业期间,党组织、工会会员关系转入派驻企业,工资待遇由南充市建华高级职业中学发放,产生的差旅、工会福利等费用由派驻企业依据企业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或补助。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2. 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ncsqqwrc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在网上报名后,即可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参加现场审查,不再单独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17至18日9:00-17:30,资格审查地点为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1号楼七楼小会议室,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17-2729826。

2.审查资料

(1)《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引进“带编入企”人才报名表》2份(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2寸彩色证件照2张)。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5年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须由报考者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材料,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且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核

1. 开考比例。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 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登录查询。

3.面试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和地点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四)体检

1.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4. 复检及递补。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可按规定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按我区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自动放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可按规定递补。

(七)签订派驻协议

“带编入企”人才、南充市顺庆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南充市建华高级职业中学、派驻企业签订四方派驻服务协议,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事项。

(八)特别提示

考核招聘全过程的重要信息、通知、公示均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发布公告或通知。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纪律及其他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2729826

监督电话:0817-2712953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30日

 

 

原文标题: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引进“带编入企”人才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10506.html

 

附件:

1. 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引进“带编入企”人才需求信息表.docx

2. 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引进“带编入企”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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