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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广元剑阁县事业单位招聘22人

2021-07-27  |  来源: 剑阁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1下半年广元剑阁县事业单位招聘22人。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至8月18日广元剑阁县事业单位招聘,2021下半年广元剑阁县事业单位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2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剑阁县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岗位,招聘名额为22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剑阁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者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者;

2)曾被开除公职者;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者;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者;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者;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者;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者;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者。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1年8月14日)。

4.在剑阁工作的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考生于2021年8月14日至8月18日24:00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

(二)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剑阁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5.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1年8月21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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