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绵阳市安州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9人,报名时间:2021年 8月 25日至9月7日。绵阳市安州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021绵阳市安州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我区2021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告发布网址: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rsks.com.cn,下同)。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习形式限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区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和限制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绵人社发〔2020〕17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 8月 25日至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1)现场报名地点: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6室(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中医街3号,联系电话:0816-4336326)。
(2)报名时所需材料:
报考者现场报名时即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请报名时务必带齐以下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初审。
①《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④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⑤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②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件或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报名及报名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考核事宜将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提示: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预计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在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6室(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中医街3号,联系电话:0816-4336326)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由报考者缴纳面试费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