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南充阆中市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5日。阆中市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1南充阆中市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中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5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在阆中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2名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阆中市2021年面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通过统筹选聘在阆中市内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9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上午9:00至2021年11月5日下午6:00止。报送邮箱为:121242855@qq.com。
1.资料报送。报考人员须提交下列资料扫描件,扫描资料时,仔细核实资料扫描是否完整、清晰。如果资料未传出、不清楚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1)《阆中市2021年面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扫描件1份,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2)有效的学历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1份;
(4)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档1张;
(5)“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服务证书、考核表扫描件各1份;
2. 资格审查。主要采取线上审查方式,由共青团阆中市委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初审,阆中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3. 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本次考核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1.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于体检前3天在阆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