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南充营山县司法局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招聘6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11月25日。营山县司法局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招聘,2021南充营山县司法局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营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营委办〔2020〕46号)的相关规定,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用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6名,现将公开招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用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用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1年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编外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用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公开招用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用人员均在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用。具体招用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后楼3楼)(联系方式:0817-8376228 )。
3.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者根据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会同用工单位按照招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及调整。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用岗位的招用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3:1,经用工单位研究同意可调整开考比例为2:1,并于报名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21年11月 日下午15:00--18:00由报名者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用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报考有效人数与招用岗位人数超过3:1的考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成绩计算办法(均实行100分制):
未超过报考岗位招聘名额3倍人数的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超过报考岗位招聘名额3倍人数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详见本公告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主要考政治常识、法律常识、经济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等,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由营山县拓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于笔试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专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
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专业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3.确定入围人员。招用单位根据具体招用编外司法行政辅助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调整开考比例的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