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雅安市雨城区综合类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人,报名时间:2022年2月25日-3月4日。雅安市雨城区综合类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022雅安市雨城区综合类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雨城区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雨城区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6年2月25日—2004年3月4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5日-3月4日。
2.报名方式:考生请如实填报《雅安市雨城区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37576873@qq.com。附件及邮件主题格式名称统一设定为“姓名+QQ号”,方便查找。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就考生填报信息是否符合报考要求进行审核,考生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截止后,经资格初审合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将于2022年3月7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资格复审前,考生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凭报名期间邮件发送记录,联系并再次提交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3月10日-11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推迟的,将通过联系电话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地点: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A幢6012室)
3.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考生请携带《报名表》一份,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2张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请他人代为参加,并提供委托双方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委托书。
4.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
面试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面试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可视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请考生注意查阅。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