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工作需要,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3名聘用制书记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大学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4.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6.同等条件下取得A类法律资格证书者可优先录取。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3)其他能够提供个人专业技能能力的证明材料,如A类法律资格证书。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成jpg格式,以“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3218017232@qq.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工作信息-成新检公告(www.cdxdjcy.gov.cn/cxjgg.jhtml)进行公布。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5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和时政基本知识、申论(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前将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面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将网络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检察院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动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考试时间等均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www.cdxdjcy.gov.cn/cxjgg.jhtml)发布,考生未参加其中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四)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由新都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查询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经过公示合格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和管理,按照本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8-83991012,咨询电话:028-83012276;
六、其他
本次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官网(www.cdxdjcy.gov.cn/cxjgg.jhtml)统一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考试致丧失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4日
原文标题: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dxdjcy.gov.cn/cxjgg/255896.j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