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宜宾市叙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就业见习人员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16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叙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公开招募3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宜宾市叙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引领及综合服务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
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及途径:宜宾市叙州区政务中心6楼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634室,联系电话:18989211397,邮箱:52774662@qq.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宜宾市叙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3年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果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与见习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费用: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见习时限和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时间为6-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按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及工伤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可出具鉴定材料。
五、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宜宾市叙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6月6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叙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公开招募3名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6154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