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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宜宾长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

2020-01-13  |  来源: 宜宾人力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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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因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而出现空缺,现将长宁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2011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10办公室。

二、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07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下同)。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面试岗位)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咨询电话:0831-4623001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0

        原标题:长宁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19381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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