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常识刷题12月22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1.【单选】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关于人民政协发展的重大历史事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1949年3月在河北西柏坡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
B.1949年9月21日召开的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C.1949年10月9日毛泽东被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D.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进一步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方针
【金标尺答案】A
政治常识。
A项错误,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提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国外华侨积极响应,参加筹备新政治协商会议。
B项正确,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举行了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C项正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49年10月9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151名。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席,李维汉为秘书长,刘少奇等21人为常务委员。
D项正确,1982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继续‘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故本题答案为A项。
2.【单选】下列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史军史上三大起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秋收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B.南昌起义开辟了第一个在农村的革命根据地
C.广州起义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城市苏维埃政府
D.秋收起义是中国共产党开始创建人民军队的标志
【金标尺答案】C
中共党史。
A、D项错误,1927年8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周恩来、贺龙、朱德等人在南昌举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宣告了中国共产党把中国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立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地创造革命军队和领导革命战争的开始,是创建人民军队的开始。
B项错误,1927年9月9日,毛泽东在湘赣边界领导发动了秋收起义,遭遇挫折后转向罗霄山山脉中段的井冈山,创建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
C项正确,192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工农武装发动广州起义,在激烈的炮火中,诞生了中国第一个城市苏维埃政府——广州苏维埃政府。
故本题答案为C项。
3.【单选】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以地利尽人和,以义利促发展”的邻国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所共同反映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 )。
A.事物是永恒发展的
B.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C.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D.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金标尺答案】B
哲学常识。
A项错误,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地变化之中,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选项与题干无关,排除。
B项正确,联系具有普遍性,即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邻国观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揭示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命运相连的全球化时代,体现了普遍联系的观点。
C项错误,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各方面之间及各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本质属性。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选项与题干无关,排除。
D项错误,量变指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以及场所的变更,是一种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依存。选项与题干无关,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B项。
4.【单选】下列情形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A.小李夫妇今年四十周岁,有一子一女,经济条件不错,家庭幸福和谐。某日回乡探亲路上发现一弃婴,遂抱回家收养
B.老王发现某商家为提高本公司某中成药的销售额,将其服用该药的照片印在传单上广为散发,遂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该商家告上法庭
C.小明出生后,爸爸主张随自己姓熊,妈妈主张随外婆姓李,外婆主张随对自家早年有大恩的恩人姓金。最后,经协商,大家均同意从这三个姓氏中抓阄决定小明的姓氏
D.小张(22周岁)某日去叔叔家做客,对婶婶的妹妹的儿子(23周岁)一见钟情。次日,两人自愿登记结婚,一个月后小张以婚前感情基础不深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金标尺答案】C
法律常识。
A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小李夫妇已有一子一女,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作为收养人。
B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中商家没有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老王的名誉权,使用老王服用该药的照片侵犯的是老王的肖像权没有侵犯名誉权。
C项正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因此小明可以从这三个姓氏中抓阄决定姓氏。
D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本法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小张和婶婶的妹妹的儿子属于自愿结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里面的情形,所以不能撤销婚姻,但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故本题答案为C项。
5.【单选】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下列关于本罪的理解,错误的是( )。
A.行为人实施了催收行为,“催”是方式,“收”是目的
B.行为人催收的是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
C.行为人催收非法债务要“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D.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金标尺答案】D
法律常识。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A项正确,行为人实施了“催收”行为,“催”是方式,“收”是目的。
B项正确,行为人催收的是“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
C项正确,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要“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并未将催收非法债务罪规定为单位犯罪,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
故本题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