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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刷题】2月5日

2024-03-28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常识刷题2月5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1.【单选】合同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 )。

A.自动失效

B.可撤销,可变更

C.继续有效,合伙期限与原合伙期限一致

D.继续有效,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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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标尺答案】D

法律常识。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故本题答案为D项。

 

 

 

2.【单选】甲盗窃了摩托车一辆,价值5000余元,朋友乙帮助销售。某乙明知是赃物而卖给了不知情的丙,下列正确的是(  )。

A.乙不构成犯罪

B.乙独立构成犯罪

C.乙与甲构成共犯,是主犯

D.乙和甲共同犯罪,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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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标尺答案】B

法律常识。

A项错误,B项正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本题中,乙将甲犯罪所得代为销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D项错误。《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盗窃摩托车时是甲一人独立实施的犯罪,乙没有参与实施盗窃,因此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甲与乙也不构成共犯。

故本题答案为B项。

 

 

3.【单选】刘某与甲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刘某代写论文一篇,并于一年内在SCI期刊上发表,刘某向甲公司支付费用5万元,若论文未按照要求发表,刘某有权终止合作并索回支付的费用。刘某按合同约定支付5万元后,甲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发表论文。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刘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合同

B.刘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C.甲公司的行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无效,甲公司应返还刘某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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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标尺答案】D

法律常识。

A项错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本题中,若刘某与甲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但题干并未体现,且《民法典》中并未规定法院变更合同的情形,因此刘某无权请求法院变更合同。

B项错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合同并不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刘某无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C项错误,D项正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学术诚信和公序良俗原则,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与甲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故本题答案为D项。

 

 

4.【单选】经营图文影印店的李某伪造某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电子专用章,用于制作虚假的核酸检测报告,并通过微信将其以每份6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李某共为300余人伪造核酸检测报告750份,非法获利4500元,李某的行为涉嫌构成(   )。

A.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B.非法经营罪

C.诈骗罪

D.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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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标尺答案】D

法律常识。

A项错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本案中,李某是通过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制作虚假核酸检测报告,但题干并未表明其行为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因此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B项错误,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是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或是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以及其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制作虚假核酸检测报告不属于上述行为,故李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营利罪。

C项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本案中,购买虚假核酸检测报告的人知道自己购买的是虚假报告,并未产生错误认识,故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D项正确,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没有制作权限的人,擅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李某没有制作权限而擅自伪造县人民医院,即事业单位印章,用于制作虚假核酸检测报告,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故本题答案为D项。

 

 

5.【单选】邓某从居住的12楼窗口将一个装牛肉酱的玻璃瓶故意丢向楼下开放性广场,造成正在广场上活动的杨某左侧额顶骨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邓某的行为应该以(  )定罪处罚。

A.过失致人重伤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高空抛物罪

D.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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