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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招聘5人

2025-07-09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招聘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委托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5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聘用岗位名称

聘用

人数

岗位要求

工作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

4

1.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以后,2007年7月以前出生);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同等条件下,法律或法学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4.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1.负责庭审记录、文书校对、卷宗整理、装订、归档等审判辅助工作;

2.协助法官完成文书送达,开展执行查控等事务性工作;

3.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司法辅助工作。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1

1.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以后,2007年7月以前出生);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公安警察类院校毕业生或有法院工作经历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4.具备 C1及以上驾照且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

1.协助司法警察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维护院机关、人民法庭工作秩序,协助开展防控、巡逻、安保维稳、提押人犯、值庭、站庭、司法拘留等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

2.负责协助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

3.完成其他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和综合类事务。

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料审核: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8:00。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附件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2604845568@qq.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的形式命名。

2.报名资料:①报名信息表;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④近期蓝色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照片附在报名表上);⑤能证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咨询电话:0830-6669768,手机19114349468(张女士)。

(二)考核程序

 1.资料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测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速录、体测、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书记员考试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速录技能测试要求打字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总成绩=速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为体测和面试。

体测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体能项目训练标准》,每个单项为100分,体测成绩折合为100分,体测成绩=(1000米跑成绩+100米跑成绩+4×10米折返跑成绩+立定跳远成绩)÷4。

总成绩=体测成绩40%+面试成绩60%。

3.体检及考察。根据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评定,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书记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由用工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以根据面试情况按程序递补。  

4.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等情况,由用工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虽有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如有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以根据面试情况按程序递补)

5.签订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安排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提前3日通知本人,解除聘用关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

 

 

原文标题: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5名编外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8d6ce82a177c417cac020a06bb522493

 

附件:

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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