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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公开招聘公告

2019-04-23  |  来源: 四川人才网

2019四川事业单位交流群:423113381  |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立足于服务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研究的环境政策与规划智库。主要职能是承担环境政策、环境功能规划、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23个岗位,计划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5名(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踏实勤奋、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

(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于2019年5月5日12时前,将填写完整、准确的《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个人简历各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sczcgh@163.com。报名邮件的主题为“招聘公告+姓名”,报名登记表的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表和个人简历中需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如同意服从调剂,请在报名表调剂岗位栏中注明服从岗位调剂。

3.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

(二)资格审查

2019年5月7日前,对全部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考试(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证明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自主命题,不规定参考书目,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综合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于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为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2号楼三楼大会议室。

2.面试

1)面试名额的确定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个面试名额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时,相同成绩人员可同时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负责,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告知进入面试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如出现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主要范围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5)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察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通过考察后电话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通知体检的报考人员需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国人部发﹝2005﹞1号)确定。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结果者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总成绩、拟聘岗位,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我院将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以及未按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如系其它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招聘的工作人员,不解决成都户口,无事业单位编制。正式录用后与在编工作人员同工同酬,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在编人员执行。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公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监督。

附件:1.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职责、岗位条件

2.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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