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1.岗位:综合管理
2.人数:3名
3.范围:全市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县(区)及以下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4.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198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县(区)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的,应在县(区)及以下机关或参公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16年12月12日);
(4)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沟通协调能力;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考调对象不得参加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考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调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大楼二楼217室)。
(三)报名手续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
总成绩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
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岗位拟考调人数差额1-2人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凡提供不真实、不准确或虚假信息报考的,将取消考调资格。
进入考察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1)市级部门(单位)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2)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3)党员身份证明(由县(区)委组织部、市委直属党(工)委或本人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
(二)体检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入围考察的人选中递补。
六、公示及转任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攀枝花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调动的拟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核定的非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职务。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12-3335451
咨询电话:0812-3336697
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