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组织部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务员局
关于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自贡市自流井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共计18名。各选调单位的选调职位、选调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自流井区2017年公开选调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办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部分职位对选调范围有特殊要求,详见《职位表》中选调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按照缴费即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时提供资料如下:
1、《自贡自流井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3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3份(加盖鲜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3份(加盖鲜章);
6、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原件和复印件2份。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26日截止到17:00时止),报名地点:自流井区政府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1会议室。(地址:自贡市汇东丹桂北大街288号,联系电话:0813-8658984)。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将《自贡自流井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缴费: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人。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当场缴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前凭以下手续审核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报考信息表》3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3份(加盖鲜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3份(加盖鲜章);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原件和复印件2份。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4、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核通过,缴费成功的报考者,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职位调整
选调职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3:1的职位,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份的不予选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选调。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选调单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选调计划与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2)确定考察人选。如进入考察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通过对公务员学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价比较,客观反映报考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以及对职位的适合度。高新区管委会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
(七)试用
选调单位对拟转任对象可先行试用,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主要考察其职位适应能力。如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则取消其转任资格。选调单位可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转任人员在选调单位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
(八)公示和转任
选调单位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决定拟选用人员,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它事项
1、本次选调报考者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此次选调报名第一日)。
2、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自流井区纪委(自流井区监察局)、自流井区组织部、自流井区公务员局举报。
3、本次选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转任前公示等事项均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公告。
4、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选调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自贡自流井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自贡自流井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组织部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务员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