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宜宾兴文县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14人,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4月22日。兴文县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022宜宾兴文县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兴文县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兴文县县属独资国有企业,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资金5亿元,是兴文县城市、交通产业的投融建主体企业。主要从事兴文县城市和交通项目开发建设,城市公用事业服务运营管理工作。
城交投集团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投融部、建设运营部、风控监审部5个内设机构。下属独资子公司4个:兴文县城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公用事业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宇绘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子公司5个:兴文县天泉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实力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实力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蜀兴公共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业务涵盖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消防等工程建设;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造价咨询;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施工及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水污染治理、公路管理与养护服务;建筑工程及材料类检测、安保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部署,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各部门用人需求,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所需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岗位需求:见《兴文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18:00。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由考生根据《兴文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表》填写《兴文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提供岗位条件需要的报名信息表、有效的身份证、有效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到邮箱:18382173084@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中按“职位所属部门+应聘岗位+姓名”格式注明),进入面试后将审核资料原件,如不符合岗位需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各类招聘考试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要求明确不得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参加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规定的人员。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1.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3.同一个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多个招聘岗位的;
4.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二、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核合格的,电话通知进入考试环节。开考比例为1:2(若个别岗位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2,经公司领导小组研究后招录比例可适当放宽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一)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2年4月23日10:00-18:00在兴文县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6室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占比40%)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文化知识、安全管理理论、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2.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8日,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成绩将通过公司张贴栏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电话通知。
(三)面试(占比60%)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1:2确定面试人选。末尾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通过公司张贴栏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和政治审查的人员通过电话通知。
四、体检和政治审查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5.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组织应聘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公司成立考察组开展考察,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2.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公司将征求公、检、法、司的联合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