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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考核招聘25人

2021-11-16  |  来源: 眉山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1下半年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考核招聘25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12月3日。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考核招聘,2021下半年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引进优秀人才来眉山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5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基本情况》(附件1),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附件2)。其中: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日。

2.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一览表》(附件2)。《一览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同步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2份(贴上2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地址:眉山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眉山市东坡区黄州东路69号)。

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官网(www.msrsks.com.cn)或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msfybj.com/)进入招聘信息公告栏,下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扫描或拍照)制成一个PDF文档(PDF文档名:姓名-报考岗位),并发送至QQ邮箱291623335@qq.com。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现场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

2.网络报考人员: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邮箱信息,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8日前到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楼6楼人事科(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黄州东路69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2份(贴上2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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