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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眉山市民政局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聘181人

2022-07-05  |  来源: 眉山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2眉山市民政局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聘181人,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7月12日。眉山市民政局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聘,2022眉山市民政局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22〕7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85号)精神,眉山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简称“社工岗”)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优先)。

(二)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省外普通高校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数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工岗”人员181人,其中县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21人,乡镇(街道)社工岗16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岗位设置

社工岗分为“县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乡镇(街道)社工岗”两个层级。县级社区排查专班社工岗主要承担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协调指导、信息收集、数据上报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乡镇(街道)社工岗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或直接承担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加强社区动员、链接社会资源、提供关爱服务、承接民政下沉服务事项等工作。

具体岗位由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四、工作期限

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服务时间为3年。

五、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6日-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送至报考岗位所在县(区)民政部门邮箱,并保证通信畅通。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三)资格初审

1.由岗位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对照考试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通过人员名单将以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

七、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7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2年7月14日-15日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区)民政部门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基本内容为社会工作(社工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综合能力和应知应会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方面知识。

4.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5.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由各县(区)民政部门公告。

(二)面试

1.面试由各县(区)民政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2(含)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三)成绩

1.面试结束后,对参加考试人员笔试、面试成绩进行汇总。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招募人员。

4.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卫生健康等专业毕业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确定;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大学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其他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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