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编外人员招聘31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依据《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新都委办〔2022〕14号)、《新都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办〔2022〕1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普通辅助岗(电动自行车上户核发牌证工作人员)1名、后勤服务岗(交通文明劝导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招聘条件:性别不限;年满18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男性不超过5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优先招聘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退伍军人;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民间借贷);
11、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定不适宜聘用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递交至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十分局204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3964203。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前
(二)提交资料及资格审查
提交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备注电话);
2、本人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5、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入职体检报告;
6、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选);
7、其他技能证书、证明材料(选)。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应了解具体招聘需求,发现应聘者提交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包含但不限于现场面试、对相关工作进行授课、培训等时间范畴,包含但不限于操行、思想品德、业务实效等内容范畴,面试不合格的不予以录取。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在相应公告地址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或提供入职所需资料的,视为放弃应聘。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期间,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28-83964812(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2023年12月8日
原文标题:2023年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tM_im6r-1GG9pCqnt5rp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