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南充市信访局(考调)招聘3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6月3日。南充市信访局(考调)招聘,2021南充市信访局(考调)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遴选考试网获取。
根据《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南组通〔2019〕50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群众工作中心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2)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2周年及以上的干部(公务员〈含参公〉为科员,管理人员为八级职员及以下或专业技术人员十级及以下)。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信访工作岗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者;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调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南充市信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四、公开考调的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不能他人替代)。
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南充市信访局政工财务科(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新区3号楼201室)。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南充市信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4)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条件、程序、方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笔试资格审查。由南充市信访局在报名时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由南充市信访局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察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方式及范围。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南充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或缩减考调计划。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三)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范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请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通知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