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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宜宾市江安县城区学校(考调)招聘112人

2021-07-08  |  来源: 三江人才网

【导读】2021宜宾市江安县城区学校(考调)招聘112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7月16日江安县城区学校(考调)招聘,2021宜宾市江安县城区学校(考调)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遴选考试网获取。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调教师到兴文县县城区学校、兴文县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县师培中心)相关岗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除少数民族岗位面向本县少数民族教师外,其余岗位面向县内外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考调县师培中心教研员,面向县内外学校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二、考调岗位计划

(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共112名,其中:普通高中学科教师18名、职高学科教师50名、初中学科教师17名、小学学科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7名。

(二)考调县师培中心教研员3名(中学历史、生物、政治教研员各1人)。

(三)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和师培中心教研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其余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酌情调减或取消考调岗位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认可并遵守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关规定和约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限考期限范围内的人员、违背师德师风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人员、尚在立案期间以及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人事考试的其他情形者,均不得报考。

(二)其他条件

1.县城区学校学科教师

报考者应有在编在岗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特岗计划”服务期满留任且已入编的教师,其特岗服务年限视为在编工作年限);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历;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合格学历与所报考学科岗位(含幼儿园教师)专业对口,非对口专业学历的,应具有在公办学校承担与所报考岗位同学科一学年及以上的教学经历,其中报考各学段艺体学科、初中心理学和小学信息技术学科的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学历;不限年龄。

报考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文化课的教师岗位,兴文县内的报考人需近一年或上一年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生率综合考评处于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前2/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应提供由县师培中心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教学成绩证明材料),或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荣誉,或兴文县“县级名师”。在普通高中任教三年及以上,不符合前面几项条件的也可报考;县外的报考人需提供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一次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荣誉。

报考幼儿体育教师应具有选修篮球或足球专项的学习经历(在报名表上备注说明)。

2.县师培中心教研员

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合格学历与报考岗位专业不对口的,必须具有专科或本科层次本专业全日制学习经历;在初中及以上学段任教本学科至少6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本次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兴文县内的报考人需近一年或上一年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生率综合考评处于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前1/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应提供由县师培中心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教学成绩证明材料),或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一等奖”荣誉,或兴文县“县级名师”。县外的报考人需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一次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一等奖”荣誉。

3.年度考核

规定年限内各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视为“合格”,下同)。

4.教师资格

具有与报考学科岗位相应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目前无高(职)中教师资格证,仅有高(职)中以下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试聘起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5.参加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且合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5-16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

(三)交验材料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教师和教研员岗位不能兼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不能报考义务教育岗位,城区幼儿园教师不能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1.报名时交以下基本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教师资格证、③学历证书、④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⑤教学业绩证明材料或教学质量获奖证书或县级名师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1张。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由报考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当场审核原件后退还并交复印件一套。

2.县外报考人员的书面证明材料还应有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批注意见及签章。

3.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所有应提交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者按时到规定地点报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调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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