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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宜宾市翠屏区公务员(考调)招聘62人

2021-07-16  |  来源: 宜宾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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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名额及职位

考调名额:公务员(参公人员)62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全省各类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3、符合《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4、翠屏区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不纳入考调范围。

(二)其他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25日—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2楼会议室(宜宾市人民路80号翠屏区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831—8221050。

4、资格审查。报名为现场报名,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

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宜宾市翠屏区2021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有某某工作经历证明的职位需提供曾工作过的单位出具的加盖鲜章工作经历证明,报考限中共党员的职位需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②1寸个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持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缴费和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凭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据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402室(宜宾市人民路80号翠屏区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4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考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7月27日前完成职位调整,已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于7月28日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2、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选用的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在各考调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调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研究后等额提出拟选用考调对象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统一公示,公示期限5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集中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用考调对象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拟选用考调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

五、考调纪律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后果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区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区纪委监委机关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举报。

六、其它事项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调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21050。

 

附件下载:

1.2021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2021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

注:1.职位要求的其它信息,请在备注栏说明;

2.“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3.“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2021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报名表填写说明

    1.报名表,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需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

    2.“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不能简称。

    3.“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成都”。

    4.“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5.“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应按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

    6.“公务员登记时间”栏,填写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登记时间。

    7.“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为依据。党校获得的学历分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党校学历,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中注明。

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大专”、“大学”、“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

8.“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9.“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0.“年度考核结果”栏填写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回避关系”是指报考人员考取考调职位后,与关系人形成的上述回避关系。如有回避关系,在“是否有回避关系”栏填写“是”。

二、报名表格式要求

1.报名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报名表标题字体为“三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栏目字体为“小四号仿宋简体”,表内内容字体为“小四号仿宋简体”。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6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翠屏区关于2021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ksbm.yibin.gov.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dc6fead1-9743-4b41-890b-ace53209ae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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