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宜宾市南溪区教师培训中心在编在职教师考调教研员招聘4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6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充实我区教研员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宜宾市南溪区教师培训中心决定面向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中公开考调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及名额
宜宾市南溪区教师培训中心拟考调教研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教师培训中心2023年面向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中公开考调教研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区内外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含教师培训机构在编在职教研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1.具有考调岗位相对应的编制身份,且在所在编制工作单位最低服务期已满(取得编制身份已满5年及以上)。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3年是指2020-2022年)。
4.教龄5年及以上,年龄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
学历(学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 46周岁,以此类推)。
5.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业务能力强,现担任对应学科教研员的学科教学工作。任教以来获得过对应学科区(县)级教学质量一等奖或市级教学质量二等奖及以上;工作期间获得过对应学科区(县)级赛课一等奖或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赛课三等奖及以上,或荣获过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模范等称号。
6.教师培训机构在编在职教研员:需具备岗位表中的考调条件;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如:名师、学科带头人、省级名师培养对象、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质课一等奖等);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及指导能力,有区(县)级及以上获奖课题(主要参与者),或有教育教学文章在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办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公开发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的(其中最低服务期限时间计算到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6日。
2.报名方式: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交报名费。
3.报名地点:南溪区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南溪区委党校七楼701)。
4.报名所需资料:(1)《宜宾市南溪区教师培训中心2023年面向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中公开考调教研员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双面打印);(2)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身份证明材料1份(编制卡或入职聘用文件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4)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当场领取本人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考调整个过程,在考调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联系人:肖国君,电话1389095678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试讲内容为每个招聘岗位对应学科的现在南溪区统一使用的教材中选择相关教学内容。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上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和成绩公布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考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
(三)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以加试说课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件、档案是否真实,考察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1.拟选用考调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办理调动手续
(一)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完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凡从南溪区外考调到南溪区人员,在南溪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所有考调人员调动到宜宾市南溪区教师培训中心后,聘用在一级教师的最低岗位等级。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南溪区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南溪区人社局或南溪区教体局举报。举报电话0831-7855552、0831-3185385、0831-3307698。
六、其它事项
(一)考调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告。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3185385;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3307698。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12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南溪区教师培训中心2023年面向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公开考调教研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576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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