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南充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调)招聘4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17日。南充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调)招聘,2020南充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选调)招聘。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遴选考试网获取。南充分校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214号华府丽都一单元3楼2号;电话:0817-2588328、1354093940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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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组通〔2019〕50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面向全省公开考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一)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岗1名;
(二)南充市嘉陵生态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岗1名;
(三)南充市西充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管理岗1名;
(四)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管理岗1名。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2周年及以上的干部(公务员〈含参公〉为一级科员、管理人员为八级职员及以下或专业技术人员十级及以下)。
考调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属于其所在单位本次考调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符合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6日)。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307)。
3. 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3)和《个人承诺书》(附件4);
(2)能证明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
(3)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 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 资格审查(初审)。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面试前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的资格审查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6.准考证领取。已报名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所有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及范围。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写作》(满分100分,综合知识成绩占50%,写作成绩占50%)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 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考调计划。
3.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