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巴中市南江县县城学校教师(选聘)招聘46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6月25日,南江县县城学校教师(选聘)招聘,2021巴中市南江县县城学校教师(选聘)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遴选考试网获取。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批准,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南江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南委办〔2017〕53号)相关规定,决定公开选聘一批在编在岗教师到我县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选聘共46个名额,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南江县2021年公开选聘县城学校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县、内外在编在岗教师,符合《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不含南江县城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守校规校纪,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年限截止时间计算到2021年10月31日);
5.其他政策性规定的。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调整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6月25日(每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县教科体局人事股101室(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红塔大道129号)。
(三)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工作单位(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电子学历备案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报考小学教学岗位和中学语文岗位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3.近期免冠着正装正面蓝底彩色2寸证件照2张;
4.县外教师需提供证明在编在岗教师身份的文件依据(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和聘用合同等)和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资格审核
报名时,由县教科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笔试岗位调整
报考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若某学科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按照3: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调减情况另行公告。
四、考试方式
此次选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根据《南江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南委办〔2017〕53号)相关规定,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栏公示,同时公示领取面试准考证相关事宜。
(二)专业科目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根据各学科岗位的参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某学科岗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人员。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未领取面试准考证出现的空额,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2.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未按时领取准考证或面试入围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学科岗位,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聘名额达不到2:1的,该学科岗位不再取消或调减,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等后续选聘程序。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本次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同一学科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同一面试组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所申报学科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满分为100分。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评委根据面试人员讲课情况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总分的平均分为其面试得分。面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选用。
(三)加分
为鼓励在编在岗教师立足一线、扎根基层,乡镇任教满5周年的,可在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总分中加1分;以后在乡镇任教每增加1周年,可在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总分中再增加0.2分;乡镇任教年限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在乡镇任教期间,每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可在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总分中加0.2分;年度考核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