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雅安市汉源县事业单位招聘34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2日。雅安市汉源县事业单位招聘,2021雅安市汉源县事业单位招聘3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汉源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附件1《汉源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2《汉源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二段212号(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底楼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提供材料:
(1)报考综合类考生提供:附件3《汉源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需贴上本人照片);报考医护类考生提供:附件4《汉源县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医护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需贴上本人照片)。
(2)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考生如系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金);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中所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20:1以上的岗位,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对于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未达到20:1以上的岗位,则直接进行面试。
因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或联系电话有误、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时主任评委所打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如主任评委所打分数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届时另行确定)。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岗位,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源县卫生健康局视面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可按岗位分别划定,也可统一划定。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