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答题更专业·执法岗面试专项读本(五)。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第二节 执法过程涉及法条及适用案例
一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释义: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基于法律、法规及行政的目的和精神,针对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自由选择而作出的公正而合理的行政决定的权力。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对如何认识行政自由裁量权、如何制约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如何加强和完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等问题越来越引起关注
案例:2021年7月,在某地一百货南门口处,一辆轿车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致张某、王某二人受伤,两车受损,事发后陈某驾车逃逸。
自由裁量: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交通事故现场,可能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加重伤情甚至死亡,严重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同时给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带来难度,浪费警力资源,如逃逸案件无法侦破,伤者也无法获得相应赔偿,引起社会矛盾激化。本案中,陈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撞倒电动自行车致一人右手骨折、一人软组织挫伤后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其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投案并就赔偿事宜与受害人达成一致,认错态度良好。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决定对陈某作出罚款二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二 过失犯罪
释义:刑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据此,过失犯罪是指过失实施的犯罪。犯罪过失,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案例:2021年1月,某敬老院被照管人员孙某(精神病患者,言语表达不清)进入门卫值班室,向被告人刘某和管护人员柯某比划吵闹,称不愿意在敬老院住,要外出回家。被刘某和柯某劝阻后,孙某从敬老院厨房拿了两根柴棒前往门卫值班,在争夺柴棒期间,孙某仰面倒地,后脑部撞击在水泥地面上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抢救,因颅脑损伤出血严重,当日下午死亡
处理结果:本案发生在被告人履职过程中,被告人的行为与孙某的死亡结果具有刑法上的因
- 上一篇:答题更专业·执法岗面试专项读本(四)
- 下一篇:答题更专业·执法岗面试专项读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