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答题更专业·执法岗面试专项读本(四)。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案例:某法庭近期承办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生效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白某返还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城区的某处商铺,但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上述判决,申请执行人于是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承办人经过实地走访,了解到现在商铺由一名案外人黄某占用,自称是商铺的所有人其是被人诈骗才失去了商铺的所有权,他不服生效的判决书,坚决不愿返还商铺。面对此情形,承办人多次指引其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主张诉求,不能无正当理由长期占用商铺,也不应当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黄某均不听从劝解,一意孤行并言语器张。于是,在限期商铺占有人黄某搬迁期满后,承办人决定对商铺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当日,承办人、法警及供电部门一起来到商铺,只见占有人苗某手持铁质斧头站在商铺门前的电表处,一副早有准备的模样等待着执法人员,并扬言如果谁敢拆除电表、停止供电,就拿斧头砍他。
解决:鉴于占有人黄某情绪非常激动,承办人知道不宜硬来,于是对他进行了普法劝说。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后,在派出所和治安队的配合下,黄某终于放下斧头,执行人员立即将暴力抗法、妨碍执行的苗某实施司法拘留,因其此次暴力抗法的行为,已经触及了刑法,涉嫌妨害执行公务,当晚便被公安派出所刑事拘留。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七 妨碍公务
释义: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应当成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要增强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努力为司法办案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和保障。怀揣着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初衷,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
案例:2018年2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富在醉酒状态下被120接到丽水中医院急诊室进行就诊,杨某富极不配合急诊医生进行医治,进而殴打医生、用脚踢坏心电图监护仪;出警民警到场后,又谩骂出警民警,还用脚踢辅警脸部,致其受伤。
解决:吴某随后被派出所增援警力制服,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明确,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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