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答题更专业·执法岗面试专项读本(六)。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果关系,但孙某的死亡后果同其自身疾病、亲属放弃治疗亦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孙某某的死亡系多因一果,据此可认定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取得了孙某亲属的书面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三 正当防卫
释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案例:被告人汪天佑与汪某系邻居,双方曾因汪某家建房产生矛盾,后经调解解决。2020年8月晚,汪某的女婿燕某驾车与赵某、杨某来到汪天佑家北门口,准备质问汪天佑。下车后,燕某与赵某敲汪天佑家北门,汪天佑拒绝开门。燕某、赵某踹开纱门,闯入汪天佑家过道屋。汪天佑被突然开启的纱门打伤右脸,从过道屋西侧橱柜上拿起一铁质摩托车减震器,与燕某、赵某厮打。汪天佑用摩托车减震器先后将燕某某和赵某头部打伤,致赵某轻伤一级、燕某某轻微伤。其间,汪天佑的妻子打电话报警。
处理结果: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害人燕某、赵某等人于天黑时,未经允许,强行踹开纱门闯人被告人汪天佑家屋内。在本人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汪天佑为制止不法侵害,将燕某某、赵某打伤,致一人轻伤一级、一人轻微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四 刑事责任年龄
释义:刑事责任年龄准确地说应是刑事责任能力法定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禁止的法律行为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如果没有达到该法定年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犯罪。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案例:2019年10月,大连一13岁的男童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的10岁女童小淇诱骗到房间内,欲强行对其进行性行为,遭到女童拒绝后,便将小淇杀害,小淇身中7刀并被抛尸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
处理结果:由于男童只有13岁,未满14周岁,在2020年刑法还未调整之前属于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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