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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更专业•50个法治热点(四十五)

2025-07-05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答题更专业•50个法治热点(四十五)。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四十三)民间借贷纠纷频发 诚信为本依法融资

【背景资料】

吴某系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案外人陈某系甲公司员工,李某系乙公司的股东及监事,甲乙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2019年6月9日至10日,吴某向李某转账20万元。吴某认为该笔账是借款,要求李某偿还,李某则主张该笔转账系其受乙公司委托代收的甲公司支付给案外人的煤矿款。双方协商未果,吴某遂以银行转账凭证为依据,诉至法院请求李某偿还前述转账。

最终经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李某抗辩其系受公司委托接受吴某转账并根据公司指示将该款项支付给案外人用于购买原煤,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予以证明。在此情况下,吴某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继续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但吴某并未举示其他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事件解读】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也逐渐显露,纠纷明显增多。《法治日报》记者梳理了近年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几起涉及民间借贷的案件,以期提醒交易各方要遵守民间融资相关法律法规,防范化解民间借贷风险,有效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具有灵活、简便、快速等优势,在当今经济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但由于其存在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易为日后纠纷的发生埋下隐患,造成法律上的风险。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缺少借款协议、借据或者借款协议、借据内容模糊,致使借贷双方往往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真相难以查明。这些案例提醒人们,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一定要慎之又慎,防患于未然。

首先,出借人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借款协议从名称到内容都应当合法、规范、明确,不给纠纷留下空隙。其次,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在实施民事行为前做到心中有数、预期合理,避免认知错误、产生误解。

(四十四)“杀猪盘”式诈骗 警惕深陷成“猪”

【背景资料】

2021年1月,仲女士在网上结识了梁飞,两人互加微信后逐渐加深了解。“他说自己在上海搞工程,身家千万,平时喜欢健身和旅游……”在仲女士看来,梁飞不仅帅气多金还对自己关爱有加,正是自己想要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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