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答题更专业•法检系统面试专项读本(二十二)。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此体会到司法为民宗旨的真实可信,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从而就会增强法治意识,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利益诉求,并且服从司法裁断,无形中增强了司法权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民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服从支持司法的态度,又可以促进司法公正,形成司法与民众的良性互动。
二、如何做好个案公正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做好个案公正:
首先要司法人员必须德才兼备,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理念,坚定法治信仰,时刻奉法唯谨,清正廉洁,提高司法能力,才能保证对每一件案件作出的司法裁定,与民众对公正的要求和感受相近、相符、乃至相同。为此,必须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机制建设严格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使司法权掌握在适格称职的人员手中,并不提升司法理念司法伦理、司法能力的水平。
其次,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基本原则,坚持对同样情况一视同仁,依法按照同样程序、做出同样处理,平等地保护任何诉讼当事者的权利,使之取得应得的利益,而不能获取不该得的好处,并使司法结论经得起事实、证据、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以此达到司法体现法律、事理与民情的统一,区别是非惩恶扬善维护正义。
最后,司法人员要适用法律,公正审判。司法人员必以理解力和判断公正为基础,并且司法人员具备懂得法律、有司法经验、亲自审理案件,掌握案件事实、证据等信息的职业优势,可以保障判断的客观真实,这是其他人所不具备的条件。如果对公正的认定因人而异,自以为是互不认同,社会必将陷人无序状态。
因此,需要以辨明是非曲直、定分止争为功能的司法,对公正作出选择和裁定,结果一定要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2.2.2 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
一、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
程序公正是诉讼过程的公正,是当事人看得见和能感受到的公正。它要求诉讼活动公开、平等、中立、及时和严明。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当程序和实体冲突时,要以程序主。
实体公正包括依法认定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公正得以实现。依法认定事实是指在追求法律真实的基础上,要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接近客观现实,因为它是司法活动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和谐统一。正确适用法律要严格遵守“法无规定不为罪”和“罪刑相适应”等原则,严格依法裁判,及时合理地调节各种社会关系。
形象公正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及法官的一种客观要求,是司法公正的外在标志。形象公正既表现在审判过程中,也表现在审判工作外。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要体现出谦和文明、公道正派、知法守法。在社会活动中,法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说有损法官形象的话,不做有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