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答题更专业•法检系统面试专项读本(二十三)。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官形象的事,严格要求自己,以公正的化身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给公众一个信任感和权威感。
二、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具体体现
程序公正,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具体体现有:(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严禁刑讯通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6))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各自都有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互相代替,二者应当并重。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实体公正,具体体现有:(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做到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其罪名;(3)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4)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补偿。
三、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的意义
从创设程序的目的看,程序是手段而实体是目的,设定公正的程序是为了实现公正的结果,即以公正司法之手段实现司法公正的目的。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实现司法正义,必须强化程序意识,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犹如一币之两面,相互依存、不可偏废。学习、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必须高度重视程序公正和程序的独立价值,努力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求“真”的同时求“善”。
四、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对策
如何更好地实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象公正,主要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的独立审判制度,大力推行公开审判,才能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
保障独立审判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前提。独立审判,是指司法机关在审判各类案件时,根据自己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自主地做出裁判,不受任何外来的影响和干涉。
一是改革法院体制,保障独立审判。
要确保独立审判,则必须理顺党与司法机关的领导关系,把党的领导作为独立审判的保证:理顺、完善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制度,为司法公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理顺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关系,建立以审判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法院经费逐步列人国家预算。充分的经费是实行法院独立审判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为了从体制上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摆脱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人民法院的经费保障可以根据中央的财力情况,逐步列人国家预算。建立和完善法官保障制度。实行法官不可更换制,没有法定事由不得免职或者随意调动;落实法官工资制度,早日把法官的工资从行政工作人员的工资序列中分离出来,建立法官独立的工资序列;落实法官退休制度,对法官终身制进行可行性研究,以更好地保障法官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