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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更专业•公安系统面试专项读本(十八)

2025-07-11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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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日常工作处理

3.1日常执勤的着装及装备要求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执法执勤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按规定着制式警服,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责任区工作、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査等工作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携带枪支、警棍、警绳、手铐、警笛、对讲机等警用装备。

(二)值班时,应当按照规定携带警械和枪支。

(三)备勤时,应当将警械、枪支放置在安全且随时可以取用的地方,执勤车辆内应当配备防弹(防刺)背心、头盔、盾牌、警戒带及救生圈、灭火器等物品。

3.2接待群众的相关要求

1、公安机关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2、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应当予以公开,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其他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以及公示栏、牌或者印发书面材料等形式告知群众,为群众提供方便。

3、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各警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文明用语和忌语,严格遵照执行

4、基层公安机关应当设置群众接待室或者服务室,实行群众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接待领办制度。

5、公安民警接待前来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的群众,应当首先问好并致意,然后认真、热情接待。接待时,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认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要态度,严禁态度冷、硬、横。

6、公安民警应当热情为求助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报警报案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各级公安机关的警车在临时停靠或者行驶中,乘车的公安民警应当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报警与求助。

3.3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和投案自首等事项的处理流程

公安派出所民警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和投案自首等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拒绝、推诿,并分别情况处理:

(一)对于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受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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