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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本土必知司法事件(十二)

2025-08-04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四川本土必知司法事件(十二)。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名度较高商标的商誉,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包装装潢、域名、网站版式设计、宣传用语等方面全面模仿商标权人的,足以认定为恶意侵权。对于恶意侵权,在不符合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查明的情节酌情从重确定赔偿金额。本案中,美巢建材公司作为同行,在美巢集团公司的“美巢”相关商标已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设立了与美巢集团公司企业名称相近的主体并在全国范围内开设十余家分公司,且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包装装潢、宣传用语等全面模仿美巢集团公司,主观恶意明显。虽然本案不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但根据其主观恶意程度按照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确定赔偿金额,并确定较高数额的合理开支,对恶意侵权行为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本案的裁判对于恶意侵权行为的认定,以及在不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情形下如何对恶意侵权行为进行惩戒,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3、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四川武则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介绍】

上诉人(一审原告):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龙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四川武则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则天公司)

2015年,环龙公司将其“斑布BABO”淡黄色纸中产品推向市场,并通过公司官网、斑布BABO微信公众号和销售商微信公众号宣传其“斑布BABO”的品牌含义及“简单适度”的牌理念,还在其天猫旗舰店中使用“食品级竹浆纸”“选择斑布纸的六大理由”等宣传图片。2018年5月至10月期间,斑布BABO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相遇陕西,斑布刮起黄色旋风!》《有种生活美学,叫斑布》等文章。

武则天公司曾是环龙公司“斑布 BABO”品牌产品的经销商,后该公司开始生产生活用纸并大量申请与“斑布 BABO”品牌相近似的“班步”“斑钸”等商标。武则天公司还在其官网宣中完全使用了环龙公司关于“斑布 BABO”品牌含义及“简单 适度”品牌理念的文稿,在其官网所经营的多家网店中使用了环龙公司“健康安全的食品级竹浆纸”“选择我们的六大理由”等宣传图片,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将“斑布 BABO”微信公众号上文稿中的“斑布”“BABO”简替换为“班步”“BANBU”,将产品图片替换为武则天公司的班步系列产品图片作为自己的宣传稿发布。环龙公司认为武则天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至法院,要求武则天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环龙公司经济损失980000元、合理开支20000元。

【案件结果】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环龙公司生产的“斑布BABO”品牌竹浆本色纸进人市场后在行业和相关公众中已获得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武则天公司对此应当知晓。作为同业竞争者在双方行业相同、产品相同、销售范围和消费对象几乎重叠的情况下,武则天公司将环龙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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