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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嘉陵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招聘调整公告

2021-11-26  |  来源: 南充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1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嘉陵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招聘调整公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8日。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嘉陵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招聘,2021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嘉陵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招聘调整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2020年11月24日,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涉及引进岗位2个(特殊教育和养老护理)、需求人数2名。前期,我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了1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4日在南充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挂网,截止2021年10月27日资格审查时间,均无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经按程序批准后将原公开考核招聘岗位调整为社会工作和康复医师(详见附件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和《2021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充公告》等文件规定,现将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调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后的“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嘉陵江英才工程”2021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1年7月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18:00止。

2.报名方式:下载 《南充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89025214@qq.com。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后果自负。

2)地点:南充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9号),联系电话:0817-2731512。

(三)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1)《四川省南充市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请自行打印),2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由南充市民政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

1.考核比例。招聘比例不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面试方式。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影响取舍的,则采取现场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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