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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南充市委党校“嘉陵江英才工程”(第二批)引才考核招聘5人

2022-06-15  |  来源: 南充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2南充市委党校“嘉陵江英才工程”(第二批)引才考核招聘5人,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18:00。南充市委党校“嘉陵江英才工程”(第二批)引才考核招聘,2022南充市委党校“嘉陵江英才工程”(第二批)引才考核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2022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将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2年度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

面向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并完全符合《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2年度第二批“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才。南充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引才范围内。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18:00。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名,请考生将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意向职位”为文件名称和邮件标题,如“张三+教师1”,发送至指定邮箱:zgncswdxrsc@163.com。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共南充市委党校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尚未毕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4)若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请提供封面、目录及正文;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请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联系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三方认证时间另行通知,认证费用自理)。

以上资料均应按照顺序清晰、完整地扫描成为1个PDF格式文件提供,所有扫描件均不可用拍照方式代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为线上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查考生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情况,于2022年6月28日18:30前,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向考生反馈是否审查合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7月1日(9:00—11:30,15:00—18:00)现场领取《考核通知书》,领取《考核通知书》时需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和2张本人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考生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

1. 考核时间、地点:2022年7月2日—3日,具体时间及考核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考核时间,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未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2. 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10:1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10:1的,在面试前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按百分制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于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若达不到3:1,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中共南充市委党校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可调整至2:1,若仍未达到,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

(四)体检

1. 体检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 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4. 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等情形的,报中共南充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同意,可“一票否决”,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考察通过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川人事招聘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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