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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成都新津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28人

2019-10-14  |  来源: 新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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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资源,全面助力“成南副中心、滨江公园城”建设,成都新津在北京、武汉设点面向全国公开选聘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28名,作为事业单位编制内重点储备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津概况

新津位于成都市南部,形似“超级绿叶”,距离市委市政府24公里,距离天府新区科学城20公里,属于成都市一刻钟经济圈。距离双流国际机场18公里,天府国际机场58公里,位于双机场交通要道。地铁10号线在新津设站7座,将于2019年通车,地铁12号线和21号线也将过境新津。全域纳入成都“南拓”区域和成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是天府新区重要组成部分。位居四川省十强县第7位、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市第13位、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第51位、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第78位。

当前,新津正依托天府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国天府农业博览园、梨花溪文化旅游区,着力构建以智能交通装备、绿色食品、智能家居、文化旅游、现代商贸商务、医美健康、博览农业、高科技农业、休闲农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选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三方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选聘地点及岗位要求

在北京、武汉分别设立选聘点,选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请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教育部2018版)》。

四、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国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较高的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4.年龄要求在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流)动;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选聘流程

(一)简历提交

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先自行下载《成都新津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姓名-专业-报考单位名称”),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投递或现场报名投递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位考生仅限选择一个考点报名,且报考岗位不得超过三个

网络报名

发送至邮箱:xjrsjhr@163.com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

北京考点——201911119:00

武汉考点——201911419:00

网络报名成功后,在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带上纸质版《报名表》到宣讲会现场提交,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

北京考点——中国人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421报告厅

(中关村大街59号)

武汉考点——武汉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1号报告厅

(珞瑜路129号)

现场报名截止时间:

北京考点——20191129:30

武汉考点——20191159:30

现场报名者需提交纸质版《报名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

(二)宣讲

中国人民大学宣讲时间:2019112日上午9:3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421报告厅

武汉大学宣讲时间:2019115日上午9:30

地点:武汉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1号报告厅

(三)考试及签约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执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1.初审

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表,结合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笔试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笔试时间:中国人民大学  112日上午11:00—12:00

武汉大学      115日上午11:00—12:00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

笔试地点:宣讲会结束前现场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需带上个人身份证入场

3.面试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协议签订环节。

4.签订三方协议

北京、武汉两考点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三方协议签订人员。如岗位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5.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签订三方协议人员名单在新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www.xinjin.gov.cn/)进行公布。

6.体检及考察

待协议签订人员取得毕业证后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选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新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www.xinj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8.聘用

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政策

(一)选聘人才纳入我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二)发放人才补贴。选聘人才应签署服务期限为5年以上的服务协议,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按博士研究生发放20万元、硕士研究生发放10万元、本科生发放5万元的标准发放人才补贴。人才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三)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

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告未尽事宜由新津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吕老师   13608089800

刘老师   13880143029

刘老师   13802187789

监督举报电话: 028-82522337

八、温馨提示

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统一在新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http://www.xinjin.gov.cn/)上公布。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流程的,责任自负。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成都新津选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公告(含报名表、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