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四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人员招聘16人,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24: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和相关高校的官网上发布。)
一、四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高校情况
2018年,经四川省委同意,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向28所省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高校纪委合署办公。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部分国家监察职责,接受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使用驻在高校事业编制,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享受驻在高校同类同级人员薪酬待遇。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高校有11所,基本情况可到各高校官网查阅。
1.四川农业大学(https://www.sicau.edu.cn);
2.成都理工大学(http://www.cdut.edu.cn);
3.西南石油大学(https://www.swpu.edu.cn);
4.西华师范大学(https://www.cwnu.edu.cn);
5.西南医科大学(https://www.swmu.edu.cn);
6.四川轻化工大学(https://www.suse.edu.cn);
7.内江师范学院(http://www.njtc.edu.cn);
8.乐山师范学院(http://www.lsnu.edu.cn);
9.四川民族学院(https://www.scun.edu.cn);
10.成都师范学院(https://www.cdnu.edu.cn);
11.四川旅游学院(http://www.sct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仅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将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四川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系统自动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上述11所高校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结果于10月15日24:00前反馈完毕)。
5.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2年10月16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在本公告规定时限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会同四川省教育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于2022年10月18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已缴纳的费用,由报名系统通过网络平台退还到原支付账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0月28日18: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