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下半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2023年成都市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和招聘工作安排,现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30前到规定地点集中,8:40准时开始检录,统一前往指定体检医院。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集中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门诊大楼门口(龙泉驿区玉扬路383号)。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二)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关闭并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三)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
(四)体检费由体检人员承担。男性400元左右,女性500元左右,体检中心现场可现金支付也可电子支付。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五)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空腹采血、B超等检查。
(六)怀孕的考生请于体检前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以便合理安排体检事宜。
(七)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主考机关和体检医院的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严禁考生私自向体检机构查询体检结果或领取体检表,一旦查实则视为体检舞弊,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招聘资格。
(八)考生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随行。
四、其他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咨询电话:028-84846499(龙泉驿区人社局事管科)。
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原文标题:关于发布2023年成都市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