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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公告

2023-12-13  |  来源: 绵阳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3下半年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23-11-9)和《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谈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12-11),现将面试成绩、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的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二、体检、心理测试

(一)体检、心理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3日早上7:30。

集合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新华西街53号花园小区(c区)。请考生提前到达集合地点,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心理测试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体检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体检、心理测试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和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应禁水、禁食8至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四)体检、心理测试纪律

考生须遵守以下纪律,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将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心理测试及录用资格:

1.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3.考生体检时要记住自己的编号,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不得与外界联系。

4.体检中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

5.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隐瞒病史。

6.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切勿漏检。

(五)复检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办公室(电话:0816—2822112),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复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考录资格。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可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政审考察

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不明等原因,无法按期进行档案政审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体检、政审考察相关事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因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12月12日

 

原文标题: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和政审考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0782.html

 

附件:

绵阳农科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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