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成都市龙泉驿区交通协管人员招聘30人。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8月15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交通协管人员招聘,2021成都市龙泉驿区交通协管人员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龙泉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交通管理工作压力,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成都市兴贤人才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贤人才”)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30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要求
交通协管员岗位30人。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一)岗位职责:
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交通管理工作。
(二)任职要求:
1. 年龄在18-30周岁的中国公民,因工作性质特殊,建议男性;
2. 具有高中(或中职)及以上学历;
3.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
4.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高不低于170cm(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酌情放宽);
5.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宜从事交通协管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福利及待遇
(一)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满后,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薪酬制度,岗位月实发工资2700元左右。
四、工作时间及地点
(一)工作时间:实行综合工时制,轮休制。
(二)工作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
五、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8月11日—8月15日;
资格初审:2021年8月11日—8月15日;
原件校验:2021年8月17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信息登记表投递至邮箱:xxrc2007@163.com;
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
咨询电话:028-89141813;
投递时务必如实完整填写信息登记表。
六、原件校验
(一)原件校验人员构成: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均进入原件校验。
(二) 时间:2021年8月17日。
(三)原件校验内容:
1. 应聘人员须提供1寸免冠照片1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核酸检测报告:应聘人员须提供近5天内的核酸检测纸质报告。
3. 任职承诺书: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签名(按手印)的任职承诺书,内容包含任职具备的身体素质(无心脏病或其它病史)、无隐藏纹身、无犯罪及吸毒史等。
七、考试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心理测评人员。
(一)体能测试
1. 体能测试人员构成:原件校验合格者均进入体能测试,原则上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比例,不足比例的,视情况由招考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2. 时间:2021年8月19日。
3. 体能测试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标准(见下表),测试项目含: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不计分,考核结果仅作为面试考试的参考资料。
(二)面试
1. 时间及地点:待定。
2. 面试人员构成:通过体能测试人员。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2,若因应聘人员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招聘岗位与应试人数能形成竞争力(即应试人数大于岗位数),可开展面试;若不能形成竞争(即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数),由招考工作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3. 面试形式及内容: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基本职业素能、实践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控制与情绪稳定等。
八、心理测评
(一)心理测评人员构成: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
(二) 测评方式:采用线下测评。
九、入职体检及背景调查
(一)入职体检及背景调查人员构成:完成心理测评的人员。若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或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四)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背景调查,背景调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其他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及聘用后日常管理工作中,若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未尽事宜,由兴贤人才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28-8914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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