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旌阳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参公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详见《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公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符合职位选调条件的四川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环境保护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即
6、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出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书面证明。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处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国家和地方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6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时段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报名地点: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德阳市泾河路132号旌阳区环保局301办公室,咨询电话:2270697)
网络报名地址:将下述资料上传至408608021@qq.com邮箱即可。
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填写和上传《德阳市旌阳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近两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近一次职务变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张1寸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网络报名者需上传电子照片)
若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人员,面试时请带上上述证明材料现场审查。
(二)资格审查
由德阳市旌阳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德阳市旌阳区环保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由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若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经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旌阳区环保局研究,相应调整开考比例或削减选调名额,若有职位调减,将在德阳市人事考试网、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
2、面试:由中共德阳市旌阳区纪委、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组织部、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生成、确定体检人员与信息公布。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统计得出考试总成绩,选调岗位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比例,将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获奖情况、从业资历及工作业绩等进行择优选拔),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和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全体面试考生成绩名次情况,包括岗位编码、招聘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折前笔试成绩、折前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岗位考试名次、是否正取体检。
(四)体检
由区人社局安排,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并按要求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通用标准,方为体检合格;岗位若有行业或专业等国家或省上规定,还须符合其体检标准。
正检未能一次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补检改日进行;正检、补检未能一次合格的,存疑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改日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产生缺额时若有人可补则递补体检。
(五)考察
由中共德阳市旌阳区纪委、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组织部、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组成考察小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听取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意见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名额可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在德阳人事考试网、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六)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七)其它事项
通过此次选调进入德阳市旌阳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的人员,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六、选调纪律
(一)报名者须保证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发现所提供的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名和选调资格。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此次选调工作由德阳市旌阳区纪委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8-2270697)。
附件:1、《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