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答题更专业•50个法治热点(四十三)。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五 经济纠纷类
(四十一)新《安全生产法》施行 最高罚款 1 亿元
【背景资料】
2021年9月1日,最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律自2002年实施以来,分别于 2009年和 2014年进行了两次修改,2021年迎来了第三次修改。
“这部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早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曾提到,《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等数据均有较大下降
【事件解读】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对于加大对生产主体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防生产监管盲区、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重点内容都作出了相应修改。
第一是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个员工,都不同程度直接和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澎湃新闻了解到,这次修改新增了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就是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人人能参与,从而整体上提升安全生产的水平。
另外,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防止风险演变而引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法》已经确立的重要制度,这次修改又补充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规定,目的是使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的双重监督之下,来确保隐忠排查治理到位。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也对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行了规定。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这次修改又增加了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的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高危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八大类行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不仅仅包括本企业的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方的人员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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